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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医院  污水处理站废水、废气检测采购公告

发表时间:2024-12-19 14:45

    峨眉山市人民医院

污水处理站废水、废气检测采购公告

根据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重点排污单位管理要求,确保医院污水达标排放,峨眉山市人民医院拟对污水处理站废水、废气检测费进行公开采购,为提高项目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的竞争原则,特邀请有资质的公司前来参加本项目磋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废水、废气检测项目

序号

检测   类别

检测指标

点位

检测周期及   频次

备注

1

废水

pH、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粪大肠菌群

2

每季度检测1个周期,每个周期采样3次。


2

废水

粪大肠菌群

2

每月检测1个周期,每个周期采样3次。


3

废水

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2

每周检测1个周期,每个周期送样3次。


4

无组织废气

氨气、臭气浓度、硫化氢、氯气、甲烷

6

每季度检测1个周期,每个周期采样4次


5

固定污染源废气

废烟气参数、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2

全年检测1个周期,一个周期采样3次


废烟气参数、氮氧化物

2

每月检测1个周期,一个周期采样3次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以上检测项目的相关资质,无外包。

2、按照检测方案每月检测的项目,应于当月15日之前完成样品采集和分析工作,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每季度检测的项目,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之前完成样品采集和分析工作,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四、项目预算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4万元/(人民币元整),报价包含(所有项目检测的一切费用,以及送样的包车费用和异常数据复核费用等)。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按照标准及时完成检测和出具报告未发生违反环保局相关规定,续签第二年合同。

、报名方式及报名截止时间:峨眉山市人民医院总务科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122516: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定标后,我院将中选公告向社会公示。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833-5522312   监督电话:18080611006

邮箱:emssrmyyzw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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